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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更加充分的经费保障,切实让社会实践成为我校学生完成大学生活的一种方式,学校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暑期集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类团队。
  二、资助类别、数量及经费
  (一)校级立项团队:约20支。团队建议按照以下主题开展实践活动: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行动;
  2.“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
  3.“追寻发展印记”中国梦寻访行动;
  4.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关注环境保护,关注节能减排,关注“低碳经济”;
  5.走进“千村万户”,服务新农村建设、农村农业发展、新型农民成长;
  6.踏寻红色足迹,锤炼坚定信仰;
  7.“同样的蓝天,同样的笑脸”——关爱农民工子弟行动;
  8.“青春使命,志愿活动”志愿公益社会服务行动;
  9.2014年“井冈情·中国梦”全国大学生暑期实践季专项行动;
  10.中华母亲节—母亲眼中的中国教育实践调研专项;
  11.新农村文化墙实践专项;
  12.其他涉及科学前沿、社会热点、重大事件的专题调研。
  要求每个学院、校级学生组织申报一项校级立项,学校组织公开立项答辩。入选的团队每队将获得1000—2000元的经费支持。鉴于我校现行的财务制度,采取由指导老师使用公务卡垫付实践经费(应刷尽刷),后期结题评审综合考查团队实际工作、实践报告水平、活动成绩成效等因素,确定经费资助最终额度,并予以报销。
  (二)院级立项团队。团队参考以下主题开展实践活动:
  1.政策宣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图片展览、报告会、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深入感悟、走访、实践,坚定拥护党、热爱党、报效祖国的信念;在实践中宣传、弘扬雷锋精神,大力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化,从而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
  2.社会调查。以指导教师带队或回城回乡的形式,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现象,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积极组织学生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史开展调研工作,回顾并记录新农村发展变迁的过程,寻访改革开放30多年来新农村发展致富的带头人,形成调研报告。
  3.挂职锻炼。集中组织大学生党员到企业、农村进行挂职锻炼,在参与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深入了解国情,经受磨练,增长才干。把组织优秀大学生党员挂职锻炼作为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使他们在实践中加深对改革开放成就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帮助他们提高职业素质、实际操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今后更加顺利地就业奠定基础。
  4.文化采风。组织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采风活动,通过实地学习、图片展览、文艺汇演、实物征集等形式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要求各学院发动学生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每个学院不少于三种类型,学校将把标注收集者姓名、班级、学院的实物统一收藏到学校展室。通过对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索整理,使学生们深刻体会到家乡传统文化的精髓,激发同学们对家乡的热爱。
  5.生产实践。以12级学生为主,依托就业实习基地,大力开展生产实践,提高大学生的职业技能,强化职业素质教育。实践中要坚持生产实践与专业学习、择业就业相结合的原则,结合专业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千方百计地为学生生产实践创造条件,提高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及择业竞争力,拓宽就业面。
  6.就业实习。要结合就业网点建设,以11级学生为主,到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单位实习,了解专业需求,实现校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满足大学生实习、挂职和就业的需要。要对我校优秀毕业生进行追踪调查,并通过将优秀毕业生事迹汇编成册、图片展览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激励学生奋发图强,服务社会。
  7.“寻访校友情,共筑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专项。搜集校友的学习、就业、创业事迹,用优秀校友的奋斗历程和成长经历激励大学生成长成才。到校友工作单位学习参观,帮助学生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和用人需求,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做好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引导学生认识社会、服务社会,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寻访对象数量不低于10人/学院。
  学校综合考虑近几年各学院开展社会实践开展情况和实际学生规模,现公布各学院的基础资助经费额度(不包括校级立项),具体见附件一。学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各团队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个团队的资助金额。校级立项团队资助金额待评审结束后,学校将预支约50%的启动经费到各学院,待本学年社会实践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学院实际考核情况划拨后续经费,具体经费划拨事宜另行通知。
  三、团队组织要求及团队类别
  (一)组织要求:每支团队必须至少配备1名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其中校级立项团队的指导教师一般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职称、院级立项团队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职称。
  每支团队必须由1名专业教师(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或团干部、辅导员担任领队,领队原则上要全程参与团队的实践活动。
  每支团队人数一般为5-10人(不含指导教师、领队),活动开展时间(不含来回路途时间)不应低于一周。要求每只团队在开展社会实践过程中成立临时团支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成立临时党支部。
  (二)资助团队类别: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活动主题包括科普宣传、政策宣讲、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创业实践、完善《河北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项目等。各实践团队只能围绕1个主题开展活动。
  (三)团队名称要求: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团队名称。校级立项团队全称以“河北科技大学”引领团队名称;院级立项团队以“河北科技大学+学院名称”引领团队名称;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织的团队以“河北科技大学+学生组织名称”引领团队名称。跨学院组队团队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准。
  请在名称中写明团队实践内容或实践主题。举例:河北科技大学赴张家口蔚县“体验省情,服务群众”实践团
  四、立项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立项申请及评审答辩:6月5日前,各学院完成201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工作,确定学院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团队的数量、去向和实践内容形式。学院团委根据学生团队申报情况对申报团队进行初审,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并选出其中1支优秀团队参加校级立项团队评审答辩。
  材料报送安排如下:
  1.报送内容: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河北科技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见附件2)、《河北科技大学201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XX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所有材料报送电子版。立项团队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河北科技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
  2.报送时间:将报送材料打包写明“XX学院学生社会实践立项”于12日前将材料发送到kedasj@126.com联系人:薛会来老师,电话:81668137。
  3.报送要求:
  学院要详细填写《河北科技大学201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XX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4),具体要求见表中。
  (二)重点立项评审:学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校级立项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针对重点立项团队组织答辩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予以立项。未通过重点立项评审的默认为院级立项团队。
  请申报重点立项的团队准备《立项申请书》1式3份,答辩环节可以使用PPT,主要向评委介绍活动的主题、背景和意义,活动的时间、地点、路线,预期取得的成果和形式,活动的经费预算,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项目启动:6月6日—7月20日。学校与立项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签署立项协议;为立项团队发放启动经费;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训会及出发仪式。
  (四)项目实施:7月初—8月底。各实践团队按照活动规划、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到接收单位或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项目结题:8月底—9月中旬。新学年开学后,立项团队填写《河北科技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样表见附件3),并提交立项结题报告(包括活动总结、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实践照片和视频、团队成员个人小结及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学院在审核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举办立项结题答辩会,评定结题成绩,同时立项团队参加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以及暑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评比。具体要求见9月份通知。
  (六)经费报销:10月份,详见具体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传达到位
  学院要成立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院团委书记为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为主要成员,各团支部书记为本团支部社会实践工作负责联络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精神与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个团支部、每一名同学,认真组织大家积极申报。
  (二)提前规划,提前准备,保障到位
  各学院要早规划、早准备、早联络、早动员,为学生组织团队、申报项目提供基地(接收单位)、项目资源及教师指导等各项保障。要切实强化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要求每队至少配一名指导教师、一名领队。各学院要根据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的有关规定,按照教师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参与程度和指导效果为教师计算工作量,将教师指导社会实践纳入考评体系。保证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住宿、用餐和实践用车的安全,为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拓宽途径,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进一步加强实践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确保每个小分队有一名信息员,及时向校团委和上级团组织反馈活动进展情况。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团省委《社会实践活动简报》,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开学后,各学院要及时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等,校团委将对在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1.2014年社会实践学院资助经费额度
  2.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
  3.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
  4.2014年学生社会实践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河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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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更加充分的经费保障,切实让社会实践成为我校学生完成大学生活的一种方式,学校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暑期集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各类团队。
  二、资助类别、数量及经费
  (一)校级立项团队:约20支。团队建议按照以下主题开展实践活动: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行动;
  2.“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
  3.“追寻发展印记”中国梦寻访行动;
  4.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关注环境保护,关注节能减排,关注“低碳经济”;
  5.走进“千村万户”,服务新农村建设、农村农业发展、新型农民成长;
  6.踏寻红色足迹,锤炼坚定信仰;
  7.“同样的蓝天,同样的笑脸”——关爱农民工子弟行动;
  8.“青春使命,志愿活动”志愿公益社会服务行动;
  9.2014年“井冈情·中国梦”全国大学生暑期实践季专项行动;
  10.中华母亲节—母亲眼中的中国教育实践调研专项;
  11.新农村文化墙实践专项;
  12.其他涉及科学前沿、社会热点、重大事件的专题调研。
  要求每个学院、校级学生组织申报一项校级立项,学校组织公开立项答辩。入选的团队每队将获得1000—2000元的经费支持。鉴于我校现行的财务制度,采取由指导老师使用公务卡垫付实践经费(应刷尽刷),后期结题评审综合考查团队实际工作、实践报告水平、活动成绩成效等因素,确定经费资助最终额度,并予以报销。
  (二)院级立项团队。团队参考以下主题开展实践活动:
  1.政策宣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图片展览、报告会、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深入感悟、走访、实践,坚定拥护党、热爱党、报效祖国的信念;在实践中宣传、弘扬雷锋精神,大力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机制化,从而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
  2.社会调查。以指导教师带队或回城回乡的形式,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现象,掌握科学研究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积极组织学生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史开展调研工作,回顾并记录新农村发展变迁的过程,寻访改革开放30多年来新农村发展致富的带头人,形成调研报告。
  3.挂职锻炼。集中组织大学生党员到企业、农村进行挂职锻炼,在参与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深入了解国情,经受磨练,增长才干。把组织优秀大学生党员挂职锻炼作为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使他们在实践中加深对改革开放成就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帮助他们提高职业素质、实际操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今后更加顺利地就业奠定基础。
  4.文化采风。组织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采风活动,通过实地学习、图片展览、文艺汇演、实物征集等形式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要求各学院发动学生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每个学院不少于三种类型,学校将把标注收集者姓名、班级、学院的实物统一收藏到学校展室。通过对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索整理,使学生们深刻体会到家乡传统文化的精髓,激发同学们对家乡的热爱。
  5.生产实践。以12级学生为主,依托就业实习基地,大力开展生产实践,提高大学生的职业技能,强化职业素质教育。实践中要坚持生产实践与专业学习、择业就业相结合的原则,结合专业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千方百计地为学生生产实践创造条件,提高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及择业竞争力,拓宽就业面。
  6.就业实习。要结合就业网点建设,以11级学生为主,到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单位实习,了解专业需求,实现校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满足大学生实习、挂职和就业的需要。要对我校优秀毕业生进行追踪调查,并通过将优秀毕业生事迹汇编成册、图片展览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激励学生奋发图强,服务社会。
  7.“寻访校友情,共筑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专项。搜集校友的学习、就业、创业事迹,用优秀校友的奋斗历程和成长经历激励大学生成长成才。到校友工作单位学习参观,帮助学生了解当前就业形势和用人需求,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做好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引导学生认识社会、服务社会,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寻访对象数量不低于10人/学院。
  学校综合考虑近几年各学院开展社会实践开展情况和实际学生规模,现公布各学院的基础资助经费额度(不包括校级立项),具体见附件一。学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各团队的实际情况确定每个团队的资助金额。校级立项团队资助金额待评审结束后,学校将预支约50%的启动经费到各学院,待本学年社会实践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学院实际考核情况划拨后续经费,具体经费划拨事宜另行通知。
  三、团队组织要求及团队类别
  (一)组织要求:每支团队必须至少配备1名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其中校级立项团队的指导教师一般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职称、院级立项团队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职称。
  每支团队必须由1名专业教师(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或团干部、辅导员担任领队,领队原则上要全程参与团队的实践活动。
  每支团队人数一般为5-10人(不含指导教师、领队),活动开展时间(不含来回路途时间)不应低于一周。要求每只团队在开展社会实践过程中成立临时团支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成立临时党支部。
  (二)资助团队类别: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活动主题包括科普宣传、政策宣讲、文化传播、帮残助困、支农支教、勤工助学、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创业实践、完善《河北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项目等。各实践团队只能围绕1个主题开展活动。
  (三)团队名称要求: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团队名称。校级立项团队全称以“河北科技大学”引领团队名称;院级立项团队以“河北科技大学+学院名称”引领团队名称;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织的团队以“河北科技大学+学生组织名称”引领团队名称。跨学院组队团队以队长所在学院为准。
  请在名称中写明团队实践内容或实践主题。举例:河北科技大学赴张家口蔚县“体验省情,服务群众”实践团
  四、立项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立项申请及评审答辩:6月5日前,各学院完成201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工作,确定学院今年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团队的数量、去向和实践内容形式。学院团委根据学生团队申报情况对申报团队进行初审,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并选出其中1支优秀团队参加校级立项团队评审答辩。
  材料报送安排如下:
  1.报送内容: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河北科技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见附件2)、《河北科技大学201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XX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所有材料报送电子版。立项团队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河北科技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
  2.报送时间:将报送材料打包写明“XX学院学生社会实践立项”于12日前将材料发送到kedasj@126.com联系人:薛会来老师,电话:81668137。
  3.报送要求:
  学院要详细填写《河北科技大学201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XX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4),具体要求见表中。
  (二)重点立项评审:学校团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校级立项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针对重点立项团队组织答辩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予以立项。未通过重点立项评审的默认为院级立项团队。
  请申报重点立项的团队准备《立项申请书》1式3份,答辩环节可以使用PPT,主要向评委介绍活动的主题、背景和意义,活动的时间、地点、路线,预期取得的成果和形式,活动的经费预算,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项目启动:6月6日—7月20日。学校与立项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签署立项协议;为立项团队发放启动经费;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训会及出发仪式。
  (四)项目实施:7月初—8月底。各实践团队按照活动规划、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到接收单位或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项目结题:8月底—9月中旬。新学年开学后,立项团队填写《河北科技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样表见附件3),并提交立项结题报告(包括活动总结、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实践照片和视频、团队成员个人小结及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学院在审核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举办立项结题答辩会,评定结题成绩,同时立项团队参加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以及暑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评比。具体要求见9月份通知。
  (六)经费报销:10月份,详见具体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传达到位
  学院要成立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院团委书记为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为主要成员,各团支部书记为本团支部社会实践工作负责联络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的通知精神与要求及时准确传达到每个团支部、每一名同学,认真组织大家积极申报。
  (二)提前规划,提前准备,保障到位
  各学院要早规划、早准备、早联络、早动员,为学生组织团队、申报项目提供基地(接收单位)、项目资源及教师指导等各项保障。要切实强化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要求每队至少配一名指导教师、一名领队。各学院要根据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的有关规定,按照教师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参与程度和指导效果为教师计算工作量,将教师指导社会实践纳入考评体系。保证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住宿、用餐和实践用车的安全,为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拓宽途径,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进一步加强实践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确保每个小分队有一名信息员,及时向校团委和上级团组织反馈活动进展情况。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团省委《社会实践活动简报》,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开学后,各学院要及时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等,校团委将对在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1.2014年社会实践学院资助经费额度
  2.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
  3.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
  4.2014年学生社会实践学院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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